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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类委托书公证及认证

房产类委托书公证及认证

房产委托书公证
      
  申请人因故不能回国处理各种房产事宜,拟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办时,需在大使馆办理有关委托书公证。证明申请人的签字或印鉴属实,其委托行为成立。

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
        
办理购房、领取合同书、房产证等的委托书
·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
· 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及复印件
· 填写《委托书》和《公证、认证申请表》

办理转让、出售房产委托书(只限私房)
·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
· 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及复印件
·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
· 填写《委托书》和《公证、认证申请表》
· 如申请人已婚,双方为中国国籍,且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,申请人双方应持《结婚证》及房产证同时来使馆办理手续

办理动迁手续委托书(只限私房)
·中国护照及复印件
·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及复印件
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
·填写《委托书》和《公证、认证申请表》

费 用   
基本费用(4个工作日取):3000日元
加急费(2个工作日取):基本费用+3000日元

参考地址:http://www.china-embassy.or.jp/chn/lsfw/rzyw/t176857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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